关于二○○九年度总结考核的通知
所属各部门:
我所2009年度总结工作将从即日起开始进行。由于年度总结考核结果是否合格仍然是个人能否正常晋升薪级工资的依据,为此,各部门和每位员工都需要认真对待。请各实验室和中心、机关各处、室以及公司的党政领导,一定要根据各自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本部门人员的年度总结考核工作。现将本年度考核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范围
除新参加工作尚未定职的本科毕业生、新参加工作定职未满9个月的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以及在2009年8月底之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外,凡在2009年工作满9个月的在编在岗人员,均应参加本年度总结考核。
二、考核工作的组织
各部门需成立总结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名单报人事处备案,考核小组一般应由本部门党、政负责人及职代会负责人组成。
三、考核结果
年度总结考核的结果分“合格”与“不合格”两种,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考核“不合格”:
1、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经考核未完成工作任务的;
2、本年度待岗、无岗时间累计三个月以上的;
3、本年度病假累计超过三个月的;
4、在考核期内,因各种原因受“记过”以上处分及触犯刑律、受拘留以上刑事处罚的;
5、工作严重失职或违犯财经纪律,造成千元以上损失的;
6、严重违犯安全规定或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财产、人身、设备事故的;
7、违犯计划生育规定,受到处罚的;
8、违犯知识产权保护法,损害应化所利益的;
9、其他原因不合格者。
不参加考核和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2010年均不能正常晋升薪级工资。
四、考核表的填写要求
各部门总结考核结束后,需将本部门《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和每个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其中,部门《考核不合格及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需本部门考核小组负责人与考核小组成员共同签署意见。《年度考核登记表》的“本单位评鉴意见”一栏,一定要明确签署“合格”或“不合格”意见,并由考核小组负责人签名;“被考核人意见”一栏,一定要本人签名。《年度考核登记表》中的内容及签名一律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
五、其它说明
科技总公司、科技服务公司所属人员的年度总结考核,可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参照所里年度总结考核要求,自行制订总结考核办法,组织在岗人员做好年终总结考核工作。
为了不影响2010年薪级工资正常晋升的审批工作,请各部门在2009年12月31日之前将职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报人事处。